劳务派遣工常遇到的问题发表时间:2021-09-06 17:45 A.劳务派遣工的社保由谁交? 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践用工单位协商确认的。 但不管怎么约好,劳务派遣公司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相互推脱,侵略劳务派遣工的权益。 B.劳务派遣工加加班有加班费吗?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矩:“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二)奉告被派遣劳动者的作业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供给与作业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工跟其他职工相同,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包含加班薪酬。 对于加班费的支付,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公司和实践用工单位有详细约好,按照约好支付加班费。假如没有详细约好,应当由实践用工单位来支付加班薪酬。 C.劳务派遣工怎样参加工会?能否享受工会的福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安排劳务派遣工参加工会的规矩》(总工发〔2009〕21号),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都必须建立工会安排,劳动者有参加工会的权利,并不受任何人约束。 虽然是劳务派遣工,但无论是在劳务派遣公司,还是在用工单位,都有依法参加和安排工会的权利。 此外,劳务派遣公司没有建立工会安排的,劳务派遣工直接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因此,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或用工单位的工会或其上级工会反映自己的诉求,就可直接参加工会,并享受工会会员的福利。 |